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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文件

关于印发 《国医大师、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2-14 14:49:22
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
《国医大师、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

国中医药人教发〔2018〕6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计生委、中医药管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,中国中医科学院:

为充分发挥国医大师、全国名中医的榜样引领作用,确保国医大师、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的严肃性、权威性和先进性,我局研究制定了《国医大师、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附件

国医大师、全国名中医学术传承管理暂行办法.docx
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

2018年2月14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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